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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市监处罚〔2023〕39号

山阳县丰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多收公摊水费、未按规定对水费收取标准及公摊水费分摊进行公示案

916110240679095859

 

当事人未按规定将收取水费收费标准及公摊水费分摊标准进行公示。从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7月4日,推迟执行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海燕策略_海燕论坛-天下足球网官网推荐:印发<商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商发改发〔2023〕109号(一费制)文件向业主多收取公摊水电费9979.41元。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第三十九条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三条第(四)项、第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经本局研究决定:1、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依法没收当事人多收的价款9979.41元;3依法对当事人未公示收取水费标准及公摊水费分摊标准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4、依法对当事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收取费用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未履行

山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