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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经办流程

一、政策依据

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海燕策略_海燕论坛-天下足球网官网推荐:切实做好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落实工作的通知》(商人社函〔2023〕23号),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海燕策略_海燕论坛-天下足球网官网推荐:切实做好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落实工作的通知》(山政人社发〔2023〕210号)。

二、补助政策

(一)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

补助对象:本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劳动力,下同)实现省外就业3个月以上,男女年龄均为16-60周岁。

补助标准:每人每次500元,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所需补助资金由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

申请材料:

1、《山阳县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

2、劳动合同或务工证明;

3、单趟以上实名制车票(针对无法提供单趟以上实名制车票,可以通过两委班子研判后,提供本人相关省外务工佐证,比如:本人在务工企业照片、企业出具的3个月以上务工证明等);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惠农一卡通复印件。

补助程序:各镇(办)以正式文件向县人社局申请资金,县人社局根据各镇(办)及县衔接办下达的项目资金情况,统筹拨付各镇,镇(办)根据程序受理兑付。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村(社),村(社)两委会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研判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字盖章,统一上报镇(办);镇(办)审核、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镇(办)通过银行卡兑付到个人手中;资金兑付后,镇村需公示10个工作日。将镇(办)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文件,后附《山阳县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花名册》(纸质版)和花名册电子版,镇村两级资金兑付前公示和资金兑付后公示近照、远照(纸质版),资金兑付到个人的银行流水凭证(纸质版),《山阳县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申请表必须与花名册顺序一致)。四类资料上报县人社局备查。

(二)脱贫劳动力省内跨县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

补助对象:本县脱贫劳动力实现县外省内就业3个月以上,男女年龄均为16-60周岁。

补助标准:每人每次300元,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所需补助资金由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

申请材料:

1、《山阳县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

2、劳动合同或务工证明;

3、单趟以上实名制车票(针对无法提供单趟以上实名制车票,可以通过两委班子研判后,提供本人相关县外省内务工佐证,比如:本人在务工企业照片、企业出具的3个月以上务工证明等);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惠农一卡通复印件。

补助程序:各镇(办)以正式文件向县人社局申请资金,县人社局根据各镇(办)及县衔接办下达的项目资金情况,统筹拨付各镇,镇(办)根据程序受理兑付。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村(社),村(社)两委会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研判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字盖章,统一上报镇(办);镇(办)审核、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镇(办)通过银行卡兑付到个人手中;资金兑付后,镇村需公示10个工作日。将镇(办)省内跨县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文件,后附《山阳县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花名册》(纸质版)和花名册电子版,镇村两级资金兑付前公示和资金兑付后公示近照、远照(纸质版),资金兑付到个人的银行流水凭证(纸质版),《山阳县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申请表必须与花名册顺序一致)。四类资料上报县人社局备查。

咨询股室:山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管理股

咨询电话:0914-8383769